案件名称:岳奎;彭州市家鸿木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彭州市人民法院案号:(2019)川0182执1146号
所属地区:彭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19-09-26公开日期:2020-01-08
当事人:岳奎;彭州市家鸿木业有限公司
案由: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19)川0182执1146号 岳奎: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彭劳人仲委案字(2018)第00330号判决书,于2019年7月16日立案受理岳奎申请执行彭州市家鸿木业有限公司(汪传文)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

执行标的54248.3元,执行费714元。

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彭州市家鸿木业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付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