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黄勇权,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志坚,广东国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欧阳勇,男,1990年5月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住湖南省iv>原告珠海市斗门忠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欧阳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4日立案。
原告珠海市斗门忠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珠海市斗门忠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愿撤回对被告欧阳勇的起诉,属对其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珠海市斗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