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贵港市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贵港市中山路。
法定代表人:钟才宽,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钟才宽,男,1987年6月4日出生,汉族,住港北区。
本院执行的丘文光与贵港市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钟才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丘文光依照本院(2018)桂0802民初234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标的本金400000元及相应利息,受理费5340元。
本院于2019年6月26日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贵港市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钟才宽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依法查询银行、车管、不动产、国土、公积金、工商等部门,并对被执行人贵港市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钟才宽所在社区进行现场调查,查明被执行人贵港市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钟才宽名下有房产、股权。
我院已于2019年4月10日作出(2019)桂0802执9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钟才宽名下位于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房地产一宗【房产权证号:02××79号、土地证号:(2003)***号】进行拍卖,于2019年6月24日作出(2019)桂0802执9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对钟才宽、钟子富名下的贵港市才宽商贸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份额进行拍卖。
本院已于2019年8月21日作出(2019)桂0802执994号案件对被执行人钟才宽的银行账户、支付宝、财付通账户进行依法冻结。
除此之外,被执行人确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本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