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刘海与储卫东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冀0609民初134号
所属地区:河北省保定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03-25公开日期:2019-07-16
当事人:刘海;储卫东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冀0609民初134号原告:刘海。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雷,保定市徐水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工作者。

委托诉讼代理人:姚芳,保定市徐水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工作者。

被告:储卫东。

原告刘海与被告储卫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储卫东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