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学梅,宁夏博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伏泽强,男,1991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个体从业人员,住宁夏回族自治权银川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青青,宁夏侨之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任志娟与被告伏泽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中,因被告提起反诉,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