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王某1与党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永靖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甘2923民初2374号
所属地区:永靖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4-09公开日期:2021-06-16
当事人:王某1;党某
案由: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甘肃省永靖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甘2923民初2374号 原告:王某1,男,汉族,农民,住甘肃省永靖县。

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2,男,生于1977年6月13日,汉族,农民,住甘肃省永靖县。

公民身份号码×××。

被告:党某,男,汉族,农民,住甘肃省永靖县。

公民身份号码×××。

原告王某1与被告党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7日立案。

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王某1于2021年4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王某1向本院提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