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邹厚沣与李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沪0117民初1205号
所属地区:上海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4-09公开日期:2021-08-17
当事人:邹厚沣;李辉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沪0117民初1205号原告:邹厚沣,男,1991年9月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西省赣州市,现住上海市松江区。

被告:李辉,男,1994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

原告邹厚沣与被告李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属事实不易查明,但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可以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