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王泽与刘洪梅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三河市人民法院案号:(2021)冀1082民初2064号
所属地区:三河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4-26公开日期:2021-05-24
当事人:王泽;刘洪梅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冀1082民初2064号原告:王泽,男,1983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三河市燕郊开发区。

被告:刘洪梅,女,1973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三河市燕郊开发区。

王泽与刘洪梅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3日立案。

原告王泽于2021年4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