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李文娟,女,1981年9月28日生,汉族,山西省寿阳县人。
被执行人:郝利峰,男,1979年12月27日生,汉族,山西省寿阳县人。
被执行人:李爱军,男,1975年2月16日生,汉族,山西省寿阳县人。
被执行人:霍存利,男,1981年12月17日生,汉族,山西省寿阳县人。
申请执行人吕润萍与被执行人李文娟、郝利峰、李爱军、霍存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寿阳县人民法院(2020)晋0725民初1215号民事判决书业已生效,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14日向本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并立案受理。
本院于2021年4月15日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文娟、郝利峰、李爱军、霍存利发出执行通知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