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吕润萍、李文娟等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西省寿阳县人民法院案号:(2021)晋0725执322号之九
所属地区:山西省寿阳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其他
裁判日期:2021-04-19公开日期:2021-10-12
当事人:吕润萍;李文娟;郝利峰;李爱军;霍存利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山西省寿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晋0725执322号之九申请执行人:吕润萍,女,1971年3月9日生,汉族,山西省寿阳县人。

被执行人:李文娟,女,1981年9月28日生,汉族,山西省寿阳县人。

被执行人:郝利峰,男,1979年12月27日生,汉族,山西省寿阳县人。

被执行人:李爱军,男,1975年2月16日生,汉族,山西省寿阳县人。

被执行人:霍存利,男,1981年12月17日生,汉族,山西省寿阳县人。

申请执行人吕润萍与被执行人李文娟、郝利峰、李爱军、霍存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寿阳县人民法院(2020)晋0725民初1215号民事判决书业已生效,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14日向本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并立案受理。

本院于2021年4月15日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文娟、郝利峰、李爱军、霍存利发出执行通知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