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高鑫宇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皖1103执1454号
所属地区:滁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4-15公开日期:2021-06-07
当事人:高鑫宇
案由:其他案由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1103执1454号 被执行人:高鑫宇,男,1995年08月0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高鑫宇其他案由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高鑫宇名下有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扣押、划拨被执行人高鑫宇价值人民币200元的银行存款,或者同等价值债券、股票、基金份额以及有关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