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尹健,职务:理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岚,通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斌,通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
被告:熊辉俊,男,1980年1月13日出生,汉族,住址四川省通江县。
原告通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熊辉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9日立案。
原告通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