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田玉贵与温涛、温志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案号:(2021)新2328民初267号
所属地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4-21公开日期:2021-05-11
当事人:田玉贵;温涛;温志军
案由:合同纠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新2328民初267号 原告:田玉贵,男,1973年9月10日出生,回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合苏提,新疆龙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温涛,男,1988年10月18日出生,回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被告:温志军,男,1978年6月20日出生,回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原告田玉贵诉被告温涛、温志军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日立案后。

原告田玉贵于2021年4月21日以双方已协商解决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田玉贵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