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孙亚、陈贤珍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豫1403执恢204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商丘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4-22公开日期:2021-04-26
当事人:孙亚;陈贤珍;陈秀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豫1403执恢204号申请执行人:孙亚男,女,1970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商丘市。

被执行人:陈贤珍,男,1967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

被执行人陈秀芝,女,1963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孙亚男与被执行人陈贤珍、陈秀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询,上述被执行人因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正在监狱服刑,申请执行人向本院递交了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