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刘某姝,女,1968年4月28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住址不详。
原告宋某强与被告刘某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5日立案,因被告刘某姝住址不详,需公告送达,本案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