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谢众心、朱学峰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南雄市人民法院案号:(2020)粤0282执876号
所属地区:南雄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4-06公开日期:2021-04-13
当事人:谢众心;朱学峰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282执876号 谢众心、朱学峰: 申请执行人谢众心与被执行人朱学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本院根据(2020)粤0282民初225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责令被执行人朱学峰应承担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即偿还执行款人民币20370元,并承担本案执行费人民币206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朱学峰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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