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原告王井涛与被告南京轶诺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苏0114民初863号
所属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4-20公开日期:2021-04-30
当事人:王井涛;南京轶诺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劳动争议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苏0114民初863号原告:王井涛,住南京市江宁区。

委托代理人:郭某,住南京市江宁区。

被告:南京轶诺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MA1X0H2AXW,住所地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庙10号02栋智慧城市产业园6楼603室。

法定代表人:沈金波,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海涛,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王井涛与被告南京轶诺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1日立案受理。

2021年4月14日,原告王井涛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