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辛伟,职务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清林,系原告单位职工。
被告:马志全,男,1985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黑龙江省桦南县。
原告桦南县共和水库管护中心与被告马志全供用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3日立案,原告桦南县共和水库管护中心于2020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