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赵民、南昌佳禾粮油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赣0121执1281号
所属地区:江西省南昌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7-17公开日期:2020-08-24
当事人:赵民;南昌佳禾粮油有限公司
案由:劳动争议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赣0121执1281号申请执行人赵民,男,1973年3月17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

被执行人南昌佳禾粮油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县。

法定代表人:熊建辉,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赵民与南昌佳禾粮油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于2020年7月10日向被执行人南昌佳禾粮油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南昌佳禾粮油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