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罗晓凝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赣0103执2270号
所属地区:江西省南昌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7-27公开日期:2020-08-26
当事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罗晓凝
案由:其他案由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赣0103执2270号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40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72362677E。

负责人:张健,该分行行长。

被执行人:罗晓凝,女,汉族,1971年7月1日生,住: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赣0103民初496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7月13日向被执行人罗晓凝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上述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