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林甸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孙万库一案6执行裁定书
法院: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黑0623执1100号之六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林甸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7-30公开日期:2020-12-24
当事人:林甸县人民法院;孙万库
案由:nan

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黑0623执1100号之六 申请人:林甸县人民法院,住所地黑龙江省林甸县。

法定代表人:刘登斌。

被执行人:孙万库,男,1972年05月26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林甸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林甸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但被执行人冯波至今未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孙万库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