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桂林市宏远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唐涛、唐德养等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桂0305执恢93号
所属地区:桂林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7-23公开日期:2020-08-13
当事人:桂林市宏远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唐涛;唐德养;桂林圣石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蒋卓伦;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案由: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桂0305执恢93号 申请执行人: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住所地:桂林市漓江路20号桂林观光酒店东侧1-2层,组织机构代码:05950937-7。

负责人:卢丽萍。

被执行人:桂林圣石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桂林市七星区六合路南侧中日书法碑林馆内艺术大楼。

法定代表人:蒋卓伦。

被执行人:桂林市宏远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桂林市七星区施家园路38号东江花园3-4栋6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唐涛。

被执行人:唐德养,男,1965年9月7日出生,汉族,住广西阳朔县。

被执行人:蒋卓伦,男,1976年9月27日出生,汉族,住广西灵川县。

被执行人:唐涛,男,1984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广西阳朔县。

本院在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星民初字第1728号民事判决过程中,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唐涛与案外人唐小慧、梁宏强、唐慧林共同所有的位于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南巷12号万正•西区国际24栋2-7、8-01号房屋,因该房屋已设定抵押债权,且该房系被执行人唐涛与三案外人共同所有,不益拍卖。

查封了被执行人唐涛名下车牌号为桂C×××××汽车一辆,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