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雷飞斌与李道禄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彭州市人民法院案号:(2020)川0182民初2273号
所属地区:彭州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7-30公开日期:2020-08-11
当事人:雷飞斌;李道禄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川0182民初2273号 原告:雷飞斌,男,1974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彭州市。

被告:李道禄,男,1968年2月2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彭州市。

原告雷飞斌与被告李道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1日立案。

原告雷飞斌于2020年7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