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许宗成、亢荣枝等与黄玉凯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1502民初3409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聊城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7-06公开日期:2021-02-05
当事人:许宗成;亢荣枝;黄玉凯;东阿县宏源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鲁1502民初3409号原告:许宗成,男,1947年08月0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阿县。

原告:亢荣枝,女,1949年12月0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阿县。

以上二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徐迟,聊城东昌水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黄玉凯,男,1986年03月1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阿县。

被告:东阿县宏源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阿县大桥镇驻地(东阿县金桥物流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王鹏宗,经理。

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聊城市兴华西路**。

负责人:李杨,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许宗成、亢荣枝与被告黄玉凯、东阿县宏源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许宗成、亢荣枝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