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蒋玉飞,男,1962年11月26日生,汉族,住南通市崇川区。
被执行人:黄英,女,1962年3月22日生,汉族,住南通市崇川区。
被执行人:南通恒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南通市崇川区。
法定代表人:蒋玉飞,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季卫民与被执行人蒋玉飞、黄英、南通恒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7月27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现申请执行人季卫民向本院提出撤销恢复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撤销恢复执行申请,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不存在侵犯他人、集体或国家利益的情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