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杨世林、沈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东港市人民法院案号:(2020)辽0681执1728号之二十七
所属地区:东港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7-27公开日期:2020-12-26
当事人:杨世林;沈重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东港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辽0681执1728号之二十七申请执行人:杨世林。

被执行人:沈重,男,满族,1976年01月23日生,住长春市。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沈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07月23日冻结了被执行人沈重在账户内余额人民币44.43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执行异议成立需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的,引用第7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