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孙晓梅,女,汉族。
原告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被告孙晓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日立案。
原告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