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崔可见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莒南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鲁1327执1549号之一
所属地区:莒南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7-28公开日期:2020-07-31
当事人:崔可见
案由:其他案由

莒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鲁1327执1549号之一被执行人:崔可见,男,1990年06月16日生,住莒南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莒南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但被执行人崔可见至今未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崔可见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91606150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