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彭和章、袁飞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黔2625执281号
所属地区:贵州省镇远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7-14公开日期:2020-07-15
当事人:彭和章;袁飞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黔2625执281号 申请执行人:彭和章,男,1957年6月23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镇远县人,农民,住镇远县。

被执行人:袁飞,男,1988年2月2日生,苗族,贵州省镇远县人,初中文化,农民,住镇远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彭和章与被执行人袁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袁飞外出务工,通过电话联系,其提出执行还款方案,经和申请执行人彭和章约谈,其同意被执行人袁飞提出的执行和解协议,因该案履行期限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