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永健,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杨正杰,男,1987年11月16日生,汉族,住南通市通州区。
被告:顾理能,女,1986年11月17日生,汉族,住海门市。
原告张建宇与被告杨正杰、顾理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7日立案。
原告张建宇于2020年7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张建宇撤回起诉,系其对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