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王化海(曾用名王胜利),男,1969年9月30日出生,汉族,居民。
被执行人:嘉祥县祥盛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嘉祥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小运,系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王春美与被执行人王化海、嘉祥县祥盛服装有限责任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因故终结执行,现王春美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1286元已执行完毕,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王化海负担,现因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