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营玉,凤台县关店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李某,女,1995年4月28日出生,汉族,会计,住安徽省凤台县。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9日立案。
原告张某于2020年7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张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撤诉申请,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