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王贺、王伟涛等与东方红置业(洛阳)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豫0305民初4826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7-30公开日期:2020-08-05
当事人:王贺;王伟涛;东方红置业(洛阳)有限公司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豫0305民初4826号原告:王贺,女,1980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住洛阳市涧西区。

原告:王伟涛,男,1977年12月6日出生,汉族,住洛阳市涧西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振忠,河南坤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东方红置业(洛阳)有限公司。

住所地:洛阳市涧西区景华路23-9东侧。

法定代表人:杨华清。

原告王贺、王伟涛诉被告东方红置业(洛阳)有限公司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2日立案。

原告王贺、王伟涛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