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炳芳,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子泉,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房瑞欣,女,1948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
被告:房瑞平,女,1953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潍坊市坊子区。
被告:房瑞华,男,1962年2月19日出生,汉族,住潍坊市寒亭区。
被告:房崇杰,男,1963年1月8日出生,汉族,住潍坊市坊子区。
被告:房崇霞,女,1970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潍坊市寒亭区。
原告房崇宾与被告房瑞欣、房瑞平、房瑞华、房崇杰、房崇霞物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1日立案。
原告房崇宾于2020年6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是对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