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汪斌,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海彦,系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黄和兴,男,1975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 住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
被执行人:戴远凤,女,1981年9月2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
四川中德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与黄和兴、戴远凤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川0193民初138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四川中德世纪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本院已立案执行,立案执行标的140409.31元,申请执行费2506元。
经查,被执行人黄和兴名下有车辆。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被执行人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