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张怀燕,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李讯,男,1979年7月2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栖霞市。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烟台市福山区福兴植物医院与被执行人李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责令被执行人李讯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