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蔡建业,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雪祝,广东华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赖晓洁,广东华文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东莞市科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
法定代表人:许某1。
本院受理的原告东莞市佰有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市科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东莞市佰有实业有限公司逾期不交诉讼费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