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21642041499。
法定代表人:赵祥,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学利,原告单位工作人员。
被告:薛建平,男,1972年11月4日出生,汉族,广东省广州番禺沙溪新沙五金塑料城8226号,现住址不详。
原告淄博市宝泉轻工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薛建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5日立案。
原告淄博市宝泉轻工制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淄博市宝泉轻工制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