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与被执行人王敏信用卡纠纷一案扣划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豫0505执577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6-15公开日期:2020-09-19
当事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王敏
案由:信用卡纠纷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豫0505执577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营业场所:安阳市。

负责人:穆谢伟职务:行长被执行人:王敏,女,汉族,1978年10月31日出生,住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与被执行人王敏信用卡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豫0505民初3760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被执行人王敏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