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潘博罚金纠纷一案中,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内0581刑初3号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对被执行人潘博处罚金人民币8000.00元。
本院受理执行案件后,依法于2020年5月29日前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2020年6月24日对被执行人潘博发布限制消费令,经启动总对总查控和传统财产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潘博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尚有8000.00元罚金无财产可供执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