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杨秀峰、赵雁鸣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浙0603执2666号
所属地区:绍兴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6-30公开日期:2020-07-13
当事人:杨秀峰;赵雁鸣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603执2666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浙0603民初10523号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05月2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赵雁鸣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90940.83+1433元(其中案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