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罗君,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小虎,系该局工作人员。
被执行人:达州全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石家湾路762号富丽楠山5号楼负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3660260043N。
法定代表人:夏守珍。
申请执行人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6月19日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该局作出的达市达自然资征[罚](2019)13号《土地出让金征收决定书》所确定的内容。
本院受理后,申请执行人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6月2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达州市达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