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王维平,男,1974年5月8日出生,住甘肃省武山县。
被告:马卫国,男,1980年5月5日出生,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
被告:甘肃翔飞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226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鲍福有,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晏强与被告王维平、马卫国、甘肃翔飞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5日立案。
原告晏强于2020年6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晏强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