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王永全,男,汉族,1979年2月12日出生,住修武县。
原告抄龙杰与被告王永全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5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6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对被告的起诉,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准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