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丁友好,男,1980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铜陵市。
被告:戴世珍,女,1978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
原告张圣桥诉被告丁友好、戴世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4日立案受理。
原告于2020年6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所提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张圣桥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原告张圣桥负担。
审判员 洪 峰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书记员 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