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张圣桥与丁友好、戴世珍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皖0705民初2606号
所属地区:安徽省铜陵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6-19公开日期:2020-06-24
当事人:张圣桥;丁友好;戴世珍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皖0705民初2606号原告:张圣桥,男,1983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住铜陵市。

被告:丁友好,男,1980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铜陵市。

被告:戴世珍,女,1978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

原告张圣桥诉被告丁友好、戴世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4日立案受理。

原告于2020年6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所提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张圣桥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原告张圣桥负担。

审判员 洪 峰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书记员 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