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刘会祥罚金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案号:(2020)吉2404执1095号
所属地区:吉林省珲春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0-06-29公开日期:2020-06-29
当事人:刘会祥
案由: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0)吉2404执1095号刘会祥:被执行人刘会祥罚金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9日立案执行,并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6)吉2404刑初62号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罚金2000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