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谭洪志,吉林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枢政,男,汉族,1945年3月18日生,住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系原告所在单位推荐代理人。
被告:孟庆雷,男,汉族。
1963年3月6日生,住吉林省磐石市。
被告:丛一阳,男,汉族,1981年10月28日生,住吉林市船营区。
被告:郭春源,男,1950年2月2日生,住吉林省磐石市,现。
本院在审理原告冀思全与被告孟庆雷、丛一阳、郭春源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冀思全于2020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冀思全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