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宁港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履行了全部义务,申请执行人鲁娟娟向本院申请结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鲁娟娟与被执行人宁港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银川市兴庆区劳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