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祁宏良与王亚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凤翔县人民法院案号:(2020)陕0322民初1013号
所属地区:凤翔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0-06-01公开日期:2020-06-03
当事人:祁宏良;王亚辉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陕西省凤翔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陕0322民初1013号 原告:祁宏良,男,生于1959年9月15日,住陕西省凤翔县。

被告:王亚辉,男,生于1977年5月10日,住陕西省凤翔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祁宏良诉被告王亚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祁宏良于2020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祁宏良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