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韩丽艳。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志博,该公司职员。
被告:宫某,男,汉族,1988年2月29日生,住长春市。
原告吉林昂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宫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1日立案。
原告吉林昂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审理费,也未向本院提出有合理依据减、缓、免申请。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