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森,重庆道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范晓燕,重庆道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石丽亚,女,1957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重庆市沙坪坝区。
被告:周定华,男,1945年4月3日出生,汉族,职业不详,住重庆市沙坪坝区。
原告胡玉蓉与被告石丽亚、周定华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7日立案。
原告于2020年6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胡玉蓉在本案诉讼期间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诉讼权利所作出的处分。
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